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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构建 “无废城市”!东莞出台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作者:广东省生态文明促进会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9-13 15:02:31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9月3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以下简称《规划》),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了实现“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目标,东莞提出“三步走”策略,逐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工业体系绿色化水平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处理处置水平。

现状: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存在较大缺口

东莞是珠三角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新一线城市之一。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也持续快速增长,产生量在全省均排名靠前,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加剧了非法转移倾倒风险。

据统计,2018年东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约为680.20万吨,涉及62个行业8万多家工业企业,主要废物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塑料、废纸等。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到2035年将达到797.71万吨,但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增至475.4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存在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收运体系不畅、处置能力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管理技术落后等突出问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曾明确提出,东莞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市,要加快建设处理处置设施,或依托现有设施改扩建成综合性处置设施,建立相对完善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有效控制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2018年7月,广东省主要领导在东莞市调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指出,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环保、标本兼治的要求,摸清固体废物底数,不断完善固体废物处置链条和相关技术路线,不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为建设美丽广东和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东莞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收运体系不畅、处置能力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管理技术落后等突出问题,统筹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共性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建设长效机制。立足东莞产业结构、区位特征和发展阶段,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切实需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任务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对策: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基准年为2018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实施。

到202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和暂存能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东莞市近期需求,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逐步减少,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到2025年,初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业化和规模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完善的“源头减量、过程严管、执法有力、后果严惩、风险可控”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到2035年,全面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成效明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实现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需求;形成较完善的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配套体系与管理体系,“无废城市”在工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围绕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深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保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项任务措施、28项重点发展项目。鼓励企业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研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切实发挥“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中的作用,利用固体废物大数据、无人机测控等新兴技术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环境监管,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围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将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平台,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同时,通过两个“强化”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一方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主动作为和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动态管理,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组织核查评估,对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另一方面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知识,鼓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倾倒、转移、填埋和处置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提供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加大对固体废物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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